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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向控股股东定增7亿元获通过财通证券建功

来源:中国网 责编:安远 时间:2024-11-19 12:04 阅读量:5981   
导读运达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运达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运达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运达股份11月4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5,158,15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机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8,080.00万股股份,占比40.0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持有机电集团9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运达股份本次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波、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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